在争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就是“汉奸”。提起“汉奸”,这是众多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在60多年以前发生的那场日本法西斯发动的侵华战争中,有一些中国人帮着侵略*来对付和屠杀自己的同胞,以至于后来有日本人退出了一个令他们疑惑不解而令中国人无地自容的问题,为什么在中国会出现那么多汉奸,汉奸的人数甚至比入侵者还多?这个问题甚至在逼着我们思考,假如现在某个法西斯国家或者法西斯*事集团再次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会不会还有汉奸出现,对此,焦先生和焦先生们已经明确作出了回答,而这不是别人给他扣的“帽子”,而是他自己堂而皇之地给自己戴上并且招摇过市的。面对对方送过来的汉奸的称呼,那些持同样或者相似观点的人有几种态度:一是焦先生们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二是一部分人的不能接受,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他们某些观点上的相似就对他们扣上这样的帽子,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也是爱国者;三是一部分人其实从骨子里跟焦某的观点立场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他们不愿意被称为或者起码在现在不愿意被称为汉奸,他们现在还需要一层在目前能够掩盖实质的外衣。对于这三种人,我们应该理性地加以区别对待,对于焦先生,我们应该感谢他自己跳出来充当反面教员,这种反面教员是花钱也请不到的,他的跳出来有利于一些人反思自己在干什么,也有利于广大民众看清楚一些人的本质。对于第三种人我们需要的是揭露其实质,当然这种揭露不是简单的扣帽子,而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有说服力的论证。而对第二种人,尤其应该理性和慎重地区别对待。在第二种人中,好些人是没有害国害民的故意的,他们或者是出于历史的恩怨,或者是过于偏执地迷信某种观点,他们甚至认为他们是出于爱国爱民才这样做的。他们往往只有比较过激的言论,这种言论被主流媒体称为“异质思维”,他们一般没有实际上的破坏行为,广大民众和爱国志士与他们的矛盾应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解决思想上的分歧。我们在与这种人进行问题争论的时候,应该把他们与第一、第三种人严格区别开来,不应该轻易地给某些有“异质思维”的不同意见者扣上汉奸的帽子。这种扩大打击面的做法只能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一些并没有敌对之意的人推倒敌对势力那边去,壮大他们的力量。但是,矛盾是可以转化的,比如那个焦先生,当年他的某些观点可以算是“异质思维”,而此前,他还发表过不少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意见和观点,转化应该是从产生极端的思想开始。按照常理,人们争论问题的时候,彼此之间应该有某些共同点,或者说彼此都认同的是非标准,那样的争论才有可能有结果,而当年的焦先生在按照“四人帮”的思维方式提出自己的新的“宁要……不要……”的观点时,他的观点已经突破了是非标准,而是以自己的*治倾向性为标准来评价事物,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转化,才有他后来一头扑进外部敌对势力的怀抱,才会有本文开头引用的他的那些令人瞠目结舌的观点。现在,在杂文界,仍然有各种各样的的思想碰撞,凡是那些按照一定的共同点进行的争鸣,都有可能求同存异,达成一定的共识;而凡是那些突破求同存异的底线,固执坚持某种极端的思想,或者把思想碰撞上升到*治对抗高度的,就极有可能由思想的极端走向行为的极端,在这方面,焦某就是前车之鉴。本人博客请点击
方案:运用灯光营造气氛
除非他们对要交谈的主题有足够的认识,或对交谈的事物特别感兴趣。